案例:女子穿瑜伽裤爬山丈夫发现妻子裤子有端倪将其双手砍下

2024-03-13 05: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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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女子穿瑜伽裤爬山丈夫发现妻子裤子有端倪将其双手砍下2005年11月8日,在这个平平无奇的一天中,没有人知道贵州某地正在发生着怎样惨绝人寰的悲剧。

  一男子手持尖锐菜刀闯进一户房子后,直接朝着住在房子中男青年的脖子处狠狠砍去。而男青年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尚且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男子砍倒在地并立即失去了生命迹象。

  面目狰狞的男子似乎并不解恨,看着对方倒在血泊之中后华体会(HTH),又再次用尽所有力气补了一刀,而后转而朝着楼上的房屋走去。只见一名女子正被吓得不知所措地蜷缩在角落中,看着眼前同床共枕的爱人,满眼惊恐。彼时属于她的噩梦,这才真正降临。

  进门处的墙壁上还挂着两人言笑晏晏的婚纱照,可彼时的男子却丝毫不顾及夫妻的情谊,不仅将女子进行一番殴打,甚至还用刀砍去了女子的双手。听着妻子的嚎叫与求救声,并未让他有丝毫的动容,在进一步被激起了恶念的他,甚至对着女子开始了泯灭人性的折磨。

  不仅用凶器一刀一刀地割划女子的身体,甚至还对对其痛苦声视若无睹,并让其承认自己存在过出轨的事实。直到周围邻居听见女子的哀嚎声拨打了报警电话之后,这场单方面且长达一个小时的非人折磨才结束。

  可即便如此,断掉双手且全身被割了20余刀的女子,因无法忍受疼痛而本能地陷入昏厥,纵然并不存在生命危险,不说精神是否会因此受到刺激,其身体却是落下了终身残疾。

  当警方将男子,并对其进行审问时,见自己已经无路可逃的男子这才将自己的犯罪行径供认不讳。竟是因为女子穿瑜伽裤爬山,丈夫发现妻子裤子有端倪,将其双手砍下。

  小丽与丈夫刘升勇也曾是一对相爱的恋人,彼此之间青春的热恋,让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并在达到适婚年龄之后,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步入了婚姻殿堂。可即便如此,两人还是在日积月累中的矛盾中,感情愈加平淡。

  小丽婚后就成为了一个家庭主妇,刘升勇则在外努力赚钱养家,再加上家中还有收租的收入,所以不愁吃喝的小丽,在长期的保养下,小丽也愈加的艳丽迷人。但爱装扮的她,却在那个年代成为了周围街坊邻居眼中不守妇道的另类。

  只要小丽与异性稍有些亲近,就会引来周围人的闲话,时间一久,刘升勇变成了众人眼中的冤大头,当这些流言蜚语传到小丽耳中的时候,不堪入耳的描述直接激起了刘升勇心中的怒意,两人也开始常常因此爆发争吵。

  直到2005年11月9日,小丽为了方便而穿着瑜伽裤去爬山,回家后便想着顺路去楼下收租,彼时正好被丈夫看见她从租客男青年的家中出来。彼时的刘升勇情绪已经到达了顶峰,尤其是当他回家又看到妻子裤子有端倪,瞬间激怒的他当下就认定妻子已经背叛了自己。

  原来小丽裤子的印记不过是因为在下山途中,因为一时不慎被后人将饮料洒落在裤子上。根本就不给小丽任何反应时间的刘升勇,随着心头的无名之后越来越盛,且小丽在面对自己的质问投以冷眼之时,暴怒的刘升勇随着理智的进一步涣散,看着厨房中的菜刀之后,恶念油然而生,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也就是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刘升勇身为一个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便是出于盛怒之下,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所有责任。

  可他不仅持刀将楼下的租客砍死之后,还将小丽双手砍下,甚至还对小丽实行暴行,对着妻子全身进行20多处的砍伤,并进行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折磨。如果不是警方接到报案,赶到后对其行为进行制止,或许小丽也有可能存在生命危险。

  所以刘升勇这种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却还让放任结果发生的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恶劣的故意杀人罪。犯罪动机恶劣,手段残忍,身为丈夫不仅不丝毫顾及夫妻情谊,而对妻子进行惨绝人寰的折磨,更是属于加重情节。

  由于刘升勇本身并不存在任何减轻刑罚的情节,再加上被害人及其家属也不愿接受刘升勇的任何道歉。等待刘升勇的,毕竟是法律的严惩!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忠贞虽然是婚姻长期稳定并幸福的基石,但相互之间的信任同样也是不可或缺。对方毕竟是要陪伴自己度过一生的伴侣,如果仅仅只是因为周围的风吹草动而起了猜忌,不仅会让伴侣凉了心,更会让这段婚姻从内部就开始土崩瓦解。

  而本案中的刘升勇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如果他真的找到了妻子出轨的证据,完全可以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令人遗憾的是,他却在一时冲动下,选择了最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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