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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林枫被查曾多次接受高消费安排受处分
国税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林枫被查曾多次接受高消费安排受处分据国家监委10月19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林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察时局注意到,林枫长期在国家税务总局工作,此次被查距离他上任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仅7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的8起典型案例中,时任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因“2014年至2017年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活动安排和宴请”,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察时局注意到,林枫在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超30年。此次被查距离其履新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仅过了半年多时间。
公开简历显示,林枫,1965年2月生,山东烟台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在财政部税务总局营业税处工作一年后, 1989年10月任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司增值税处科员,此后一直在国税总局工作,在多个岗位任职,曾任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营业税处处长、增值税处处长、副司长。
察时局注意到,林枫已经不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领导名单之中。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视频培训,时任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的林枫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免征增值税政策、管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等进行了讲解。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在公开报道中出现。
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是2018年、2019年的重头戏。对此,林枫曾多次在公开报道中对深化增值税改革进行解读并与网友交流。
2019年4月1日,深化增值税改革正式实施,国家税务总局随即开展了“以解读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为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时任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的林枫就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有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了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抵扣、不动产折扣等数十个问题。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深化增值税改革是今年减税的‘主菜’,如何把这盘‘主菜’炒好,把红利完完整整端上席面,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是税务部门当前的首要任务。”
察时局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了解到,货物和劳务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进出口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而稽查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
察时局注意到,林枫此前早有“不良记录”。2017年12月29日,在元旦前夕,为持续纠正“四风”,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华体会(HTH),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林枫。
通报称,“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2014年至2017年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活动安排和宴请,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据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报的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纪,严重违央八项规定精神。
受到纪律处分后,还能得到提拔吗?察时局了解到,给予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并不是将其“一棍子打死”,而通过惩戒来教育感化,治病救人。党纪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纪律处分的影响期,对于过了处分影响期表现优秀的干部,组织仍给其提拔重用的机会。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一年的处分期满后,只要其符合职务晋升的条件,其之前受到的警告处分就不再影响其晋升。
而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务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其中,记过的处分影响期为12个月。在政务处分影响期内,受处分人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而对于开除以外的处分,受处分人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